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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成立时间:1991年1月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权力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监督权力行使的重要形式,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一起,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途径。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这一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能够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巩固和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

  2.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每个民主党派团体都联系着一批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每位政协委员都有一个他们联系的社会群体。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丰富民主监督形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有利于吸收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各阶层人士参与国事,有效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充分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3.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推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政协不仅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而且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界别是人民政协区别于我国政治体制中其他组织的显著特点,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界别总数达到34个,涵盖各个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和各阶层人士,其联系面之宽、包容性之强、信息来源之广、调动的因素之多,是人民政协之外其他任何政治组织无法企及的。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可以比较及时准确系统地收集各个界别最具代表性的意见、批评、建议,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的政治监督,有利于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983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个明确概念首次提出来以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1989年全国政协制定出台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和监督的内容、对象、形式进一步做出了规定。各地也在民主监督形式和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吉林省政协今年对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主要情况是:

  (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形式

  政协的民主监督需要通过适当的形式来实现,监督的实效也有赖于监督形式的不断完善和改进。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目前,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形式主要有:

  1.政协例会监督

  政协例会因其规范性、严肃性及高层次性,能极大地提升民主监督实效性,促进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所以被广泛采用作。会议监督大体分为三种类型,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各级党政部门报送建议案或视察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将全体会议期间的大会发言或论坛发言,以及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报送党委、政府;在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上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

  2.政协经常性工作监督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政协经常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是开展民主监督的常用形式。近年来,为加强经常性工作监督的实效,各地还不断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为提升提案监督效果,组织提、办双方在电视媒体上面对面办理提案,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规定提案承办单位限时办理等。为拓宽社情民意来源渠道和监督实效,把社情民意“端口”延伸到基层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批转到相关部门的社情民意进行跟踪了解,要求所涉部门给予委员书面答复等。

  3.举办资政会监督

  近年来,资政会逐渐成为我们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资政会每年举办一次,一次选择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4个热点难点问题,由2个专委会和2个民主党派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和一个问卷调查组,召开常委会议暨资政会,请省领导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面对面听取问卷调查组和专题调研组作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资政会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于一身,通过听政、问政、议政、资政四个环节,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建议案》,产生了很好的监督效果。吉林省政协连续五年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召开常委会议暨资政会,向省委、省政府报送5份《关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几个问题的建议案》,提出了74条建议,有效地推动了全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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